浅香沐浴露入眼事件是怎么回事?简单说,2026年5月,一名用户发视频称使用浅香沐浴露时液体入眼,就医后被诊断为眼角膜化学性烧伤,涉及的企业是广州市浅香化妆品有限公司。这件事没有形成结论:该用户6月6日之后未再公开发声,据媒体报道,品牌方受访时表示联系该用户均未成功,并已向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报备;涉事实物没有送检。
如果是在避雷贴里看到这件事,可以按经过、双方说法、结果三层来看。
先说经过。2026年5月10日,该用户发布视频,讲述了上面的经历。5月11日,潇湘晨报报道此事,同时记录了消费者的说法和品牌方客服、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应。6月6日,该用户再次发帖,称产品购自一家折扣零售门店,此前已投诉,但没有得到处理。
再看双方说法。该用户称液体入眼后被诊断为化学性烧伤,投诉后没有得到处理。这些属于当事人陈述,其所说的眼角膜烧伤与产品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,没有第三方结论。
品牌方回应分前后两次。5月11日的报道记录了客服的回应:客服谈到产品为弱酸性、已备案、有检测材料,并提示清洁类产品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。此后,品牌方受访时表示,公司核查了全部客户投诉与售后记录,没有发现该用户的投诉、咨询或售后信息;公司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该用户,均未成功,因此无法对其所述涉事产品进行实物核实。公司已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事件情况,提交了产品备案凭证、第三方检测报告、产品质量复核记录等材料,接受监督与核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