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9年,Lord Northbourne在《Look to the Land》中提出了organic farming(有机耕作)的概念,意指整个农场作为一个整体的有机的组织,而相对的,(化学耕作)则依靠了imported fertility(额外的施肥),而且,cannot be self-sufficient nor an organic whole(不能自给自足,也不是个有机的整体)。 从物质的化学成分来分析,所有食品都是由含碳化合物组成的有机物质,都是有机的食品,没有非有机的食品,因此,从化学成分的角度,把食品称做“有机食品”的说法是没有意义的 。所以,这里所说的“有机”不是化学上的概念——分子中含碳元素——而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。有机食品是指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;产品符合国际或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;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,包括粮食、食用油、菌类、蔬菜、水果、瓜果,干果,奶制品、禽畜产品、蜂蜜、水产品、调料等。 有机食品的主要特点来自于生态合格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。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,不使用化学农药、化肥、化学防腐剂等合成物质,也不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,因此,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来自于自然、富营养、高品质和安全环保的生态食品[1] 。 有机食品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,国外普遍的叫法是ORGANIC FOOD 在其它语种中也有称生态食品、自然食品等。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(FAO/WHO)的食品法典委员会(CODEX)将这类称谓各异但内涵实质基本相同的食品统称为有机食品。